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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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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2 09:20:25 打印 字号: | |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181224日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目前全国首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专门化法院,管辖全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第一审商事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部分应当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单位共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综合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商事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我院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968.32万元,支出总计4,968.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2.47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两江新区财政未拨付2022年度房租。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83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9.79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两江新区财政未拨付2022年度房租。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8.61万元,占94.7%;其他收入254.34万元,占5.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5.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763.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11.81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未支付2022年房租,且积极响应国家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其中:基本支出3,249.35万元,占68.2%;项目支出1,514.26万元,占3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5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78.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4.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0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编制,追加2021年度绩效奖、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拨付住房补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0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编制,追加2021年度绩效奖、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拨付住房补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903.98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0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2021年度绩效奖、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等;

2)教育支出6.0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9.7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0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编制,追加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102.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76.35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94万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编制,追加住房公积金以及拨付住房补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1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9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且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92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2021新购7辆执勤执法用车本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新购7辆执勤执法用车本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案件办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路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工作量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及时长增加,导致油料、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学习交流、检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事宜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召开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研讨会,本年度未承办大型研讨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组织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1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12名在职人员。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0辆,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案件办理、案件执行等工作。本院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4个一级项目及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3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439132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林芝